轻捷穗:揭秘不到2的超低税率政策

个体工商户在我国有着庞大的数量,它们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,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。但是很多个体工商户由于规模较小、年收入不高,在税收方面承受着较大的压力。为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负担,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,我国持续开展“个转企”工作,通过政策帮扶、解决融资难等问题,引导更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。今年11月1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,为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力度,税务总局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适用税率基础上减按1%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什么是“个体核定征收”?
“个体核定征收”,就是将年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个月,再按照一个固定的比例(比如1%)计算应纳税额,直接就地缴纳给税务机关,就是我们常说的“小规模纳税人”。
相比起常规的“一般纳税人”,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“小规模纳税人”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,而且操作也更加简便。
目前,我国对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、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,以及各省市纷纷出台的地方性税费减免政策,都大大减轻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负担。
而此次针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且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,实施按季度核定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,相当于是将季度销售额的标准提高到了30万元,进一步提高了享受优惠政策的起点标准。
新政策还明确:自2023年11月1日起,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,暂不判定其是否属于困难个体工商户,由纳税人自主判断并按季申报享受减按1%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。也就是说,符合条件的“个转企”个体工商户无需进行判定即可享受减税优惠。
这次调整主要惠及的是月销售额低于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,这部分群体都是我国经济运行的“毛细血管”,不仅能有效提升经营活力,还能促进消费市场扩容提质,进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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